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浓雾慢慢的散去,老大发现自己并没有离开族群太远,他慢慢的走到族群的中间,几乎所有的同伴都睡着了,但是头领西姆多并没有睡,他现在的样子就好像老大第一次见到他时一样,静静的站在一处高地,风吹动着他的毛发,他好像知道老大要来,用爪子拍了拍自己旁边的空地,示意老大走到那里。老大走了过去,他想问好多的问题,但是最后他俩谁都没有说话,老大和西姆多就这么站在一起,过了很长时间,老大走了,他静静的走到族群的后面,走到老二和老三身边,他先是轻轻的舔了舔老三,小家伙睡得很沉,当老大想要靠近老二的时候,发现他竟然是醒着的,他安静的躺在地上,一动不动,但是一只眼睛瞪的很大,好像有眼泪在其中打转,老大轻轻的靠近,老二还是一动不动的,任凭老大舔他的额头也还是那个样子,好像死了又好像没死。老大蜷在他的旁边,过了好一会才听到老二说:“老大,我梦到爸爸妈妈了……他们说他们要去很远的地方……他们说让我多吃饭……他们说以后让我听你的话……他们说让我跟着你去草原的东边……他们说……”老大没有说话,
老大咬了一下老二的前爪,说道:“来,再亲一下老三,我们今晚就走,等着被驱逐不如我们先走。”
天蒙蒙亮的时候,两兄弟缓缓的站起身,都亲了亲老三的小脑袋,老大在老三的耳朵边轻轻的说道:“老三,你乖乖的在族群里待着,虽然这里没有了爸爸妈妈和哥哥,但是族群不会抛弃你,乖乖的等着哥哥们回来。”
西姆多还是站在那块高地上,静静的看着他们离开的身影,两个家伙一个缩着前爪,一个缩着后腿,就这样默默的离开了族群,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慢慢的走着。
对于我们所熟知的孤狼,到底是一种怎么样的存在?狼的体型并不算大,整体的战斗力在顶级的捕食者中只能算是中等水平,他们喜欢团队合作,共同捕猎,但是在困难的时期,族群不得不把一些狼驱逐出去,这也是为了整个族群,无可奈何的一种做法。被驱逐的狼没有了团队合作捕猎,想要找到猎物就要付出比平时更多的努力、忍耐、以及更多的埋伏和伏击,他们会变得更加的狡猾,也会因饥饿变得更加的冷血残忍,这也许就是族群之所以强大的原因,失去了家庭和团队,被孤独和饥饿笼罩,在困境中成长和学习,能存活下来的狼才有机会建立属于自己的家庭和领地。
老大老二向前慢慢的走着,这两个伤兵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办,离开了爸爸妈妈和大族群,现在的他俩能顺利的找到吃的都成了一个大问题,他俩都有些迷茫,走路漫不经心,在走了很长的一段路后,突然有一个声音从他俩的身后发出:“哥,我饿了!”老大老二一起回头,就看到老三小小的、圆滚滚的身体在雪地里若隐若现,跟在他俩不远的后方,他俩竟然完全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弟弟一直跟在后面,他俩转身向后走,来到了弟弟的身边,老大问道:“你怎么跟来了?你不是睡着了吗?”小小的老三走路有些累了,趴在雪地上,对老大说:“是妈妈把我叫醒的,她说她要去很远的地方,让我跟着哥哥们,还对我说要少吃一点,不能吃的太胖……”老大老二对视一眼,谁都没有说起要把老三扔在大族群这件事,既然跟来了,那就一起走吧。
在后面的日子里,虽然两兄弟开始运用以前从爸爸妈妈那里学来的捕猎技巧去捕猎,但是毕竟是两个半残,想要抓到一只草原老鼠都需要很多的时间和精力,但是幸运的一点就是,毕竟是兄弟俩一起,相互能照应,现在的两兄弟变得很憔悴、很累,身体也饿的瘦了一圈,但是对捕猎时机、技巧等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,配合协同捕猎变得更默契,而老三也在不断地跟着哥哥们学习,它也被两个哥哥照顾的还不错,他俩把有限的食物更多的分给了老三,使老三现在还是圆滚滚的。
只是新的问题再次出现,那就是他们在离开了西姆多族群领地往东走的路上,会进入其他族群的领地,可能连续的好几天都在被驱逐的状态,虽然有北方族群法则约束,其他族群不会杀死他们,但是不断地驱逐是肯定,在屁股上咬上一口也是非常疼的,再被连续的驱逐了好几次以后,他们才终于学会用气味分辨族群领地的大小,在各个族群领地的边缘捕猎,一看到有其他族群过来,就马上逃跑,唯一庆幸的一点就是所有的族群都对老三不错,因为几乎所有族群都会一起抚养幼崽,不会伤害他,甚至有一次兄弟俩跑的快了,老三还被其他狼给叼走了,兄弟俩急的不断想要去挑战首领,在被教训了几次后,发现老三自己偷偷的溜了出来,而吃的比跟着他俩还饱,兄弟俩当时就觉得不应该去挑战首领,让老三在这个族群待着也挺好。
他们重新聚到一起,但还是被驱逐的命,只能不断地往东走,就这样过了两个月,在冬季最寒冷的时候,在离西姆多领地很远很远的地方,兄弟仨终于找到了一片草原,这里没有大型的狼群,遇到的几只都是孤零零的孤狼,在赶走了几头后,兄弟仨停在了这里。这块看似不错的草原,也有不好的地方,这里有时能听到一些不太友好的叫声,听着跟他们的叫声有点像,但是声音更连续、更吵闹、也更不友好,不断地嚎叫宣誓领地主权。
老大老二还记得爸爸曾带他俩到过人类的村庄,在那里爸爸给兄弟俩说起过这种低级狼,其实已经不能算是真正的狼,是一种被人类圈养的,在狼王的口中爸爸知道这种同族有了一个新名字:狗。好像和人类的关系不错,不过要听人类的话,因为自己不会捕猎,需要人类喂养。这立马遭到了老大老二的白银,不会自己捕猎?那还能称为同族吗?所以鄙视链一下子就形成了。
在老大老二给老三讲完爸爸说的这些后,老三对狗也露出了鄙视的表情,仨兄弟与这些狗有过有一次短暂的接触,他们一看长相就知道不是本地的,丑得很,身上的毛更是五颜六色都有,这些狗听叫声挺唬人,但是真正接触过之后,三兄弟就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了,因为他们除了叫声大以外,根本就不是三兄弟的对手。只是狗也有自己的群体和领地,只是他们对自己的领地看的不是很重,偶尔过来一趟,叫几声就跑了,不像其他族群那样,不把你赶走他们是不会走的。三兄弟决定还是少与这些狗打交道为好,好像狗在他们眼里是一种没用的废物,接触的太多自己也会被其他同族鄙视一样,于是就守在自己窝的那片范围,没有再往东走。
在这里安定了一段时间后,兄弟仨又发现了这一片草原不好的地方,因为有时他们会一种奇怪的动物,好像是人类与马的结合体?马儿的身上长着一个人?不过后来才看到,是人类骑在马儿的身上,老二老三又是露出了鄙视的眼神,不过这次老大没有,老大给他俩说:爸爸说人类是整个草原最厉害的动物绝对有爸爸的道理,因为人类能够让低级狼和马儿听自己的话,让他骑,这一点包括兄弟仨在内的都做不到,老二老三觉得老大说的对,在爸爸妈妈走了以后,一切的事听老大的准没错,他们仨对人类有了另一种新的认识,不过对狗和马儿的鄙视没有改变。
都说上岸第一剑,先斩意中人。 姜狸穿成了无情道剑尊拿来祭天的小青梅,一只狸花猫妖。 姜狸穿来的时间更不幸—— 故事大结局,男主飞升在即,正在飞回来砍她斩情丝的路上。 姜狸一路逃跑,以为自己很快就要原地去世。 谁知,姜狸误入了小说中大反派玉浮生的坟墓。 姜狸在墓地里待了二十年,日日对大反派的坟祈祷: 神啊,要是能够回到三百年前,故事刚刚开始的时候,虐死男主就好了。 一睁眼,姜狸真的回到了三百年前。 * 回到三百年前,姜狸抢走了无情道男主的机缘、夺了男主的门派。 秉承着男主的就是好的原则,过上了无比风光的生活。 就在这个时候,她遇见了三百年前的玉浮生—— 大反派玉浮生,本体是一只神兽白虎,据说白虎生性凶残冷酷,嗜杀无比。 可谁也不知,三百年前,幼年白虎也曾受尽人间苦楚,在放逐之地苟延残喘,过着温饱都不能,连路边的野狗都不如的日子。 姜狸决定收他为徒,报答恩情—— 虽然,她是一只猫,幼年大反派却是一只白虎。 但是问题不大—— 徒弟乖巧懂事,分外惹人怜爱。 小猫一拍徒弟脑瓜,小白虎立马:喵喵喵! 她一挥爪子,小白虎立马:原地翻滚。 众所周知,老虎的师父是猫。 而小猫师尊,是全天下最好的师尊! * 都说养虎为患,十年后——姜狸看着一个爪子比她脑瓜还大、还越来越像是前世大反派的徒弟。 姜狸开始提心吊胆徒弟突然黑化、欺师灭祖、毁天灭地。 直到某一日,姜狸闭关之时—— 面色阴沉的大反派徒弟踏进了洞府。 偷亲了她一口。 姜狸:“……” 姜狸:!!!∑(Дノ)ノ * 后来,玉浮生听说,师尊有个青梅竹马。 ——恩爱非常,琴瑟和鸣。 ——飞升到一半都要来见她一眼,爱得不行。 大反派歪了歪头。 那一日,飞升到一半的男主被硬生生从登仙梯上拽了下来。 大反派充满占有欲地搂住了他的师尊,亲昵地蹭蹭她。 他问她: “师尊不是想要我学猫叫么?” “徒儿以后都学给师尊听,好不好?”...
左凌泉刚出生,便拥有了凡人能拥有的一切。名门贵子、俊美无双、家财万贯……但蹒跚学步之时,却发现这世界不属于凡人。妖鬼精怪、御风而行、大道长生……毫不意外,左凌泉踏上了追寻长生的路途。高人曾言:九域莽荒,太虚无迹。修行一道,如长夜无灯而行,激流无桥而渡。我辈修士,当谋而后动,万事‘从心’。左凌泉谨记教诲,就此凡事顺应心意,为所欲为……高人:“等等,是‘从心’,不是让你想杀谁就杀谁,你这娃儿咋就听不明白呢?”-------PS:已有万订完本作品《世子很凶》,多女主架空武侠,有兴趣的大佬可以瞅一眼。书友群:703462253...
有一个名叫纪明宇男孩,普通的山村少年,自幼想修仙却因为没有灵根资质,无法修炼!一次偶然的机会,遇到了仙界天仙境的大能修士墨寒,在生命垂危的时刻救其一命,拜墨寒为师,又意外得到了墨寒拼命抢来的上古至宝苍龙宝珠,从此踏上了修仙之路。在修仙的过程中,纪明宇和师傅墨寒遭遇了诸多算计,和追杀在逃亡躲避的过程中纪明宇遇到了各种......
《那东西好像更烫》那东西好像更烫目录全文阅读,主角是江临月闫怀进小说章节完整质量高,包含结局、番外。?內容簡介后来江临月每每读到红楼梦中黛玉初进贾府那一段,总会想起她第一次踏进江家的时候。可明明不一样,黛玉是开始寄人篱下的生活,而她是回到自己家,应该高兴才对。家?她从来都是被抛弃的那个,她一直都知道。人同命运争怎么能争得过呢?生命最大的意义只应该是活着。一段极度敏感自卑,又独立坚强的女性成长历程。人终极...
本书又名:扑街网友的一千种死法。炮火震天的淞沪战场上,脸上挂着鼻涕泡的肥宅青年,搂着炸药包冲向了鬼子的小豆丁坦克;一声巨响之后,二百来斤的肥宅连一个完整的部件都找不到了。打成了废墟的斯大林格勒战场中,中年的油腻仓管员心中慌得一批;因为端着三八大盖的他,对面趴着的对手是有着‘狙击之王’称呼的康涅格少校。597.9高地上,被炸断了双腿的小白领拖着水桶,一步步的艰难向着坑道中爬行,因为里面有着一群已经很多天没有喝水的战友,等待着他的水去救命;皎洁的月色中,一条血迹在地面上拉出老长。总之,现代位面的小青年胡彪被系统选中了,必须去诸天战场完成一些不可能的任务,赢了风生水起、输了全村去他家吃席的那种。怎么办?当然是召唤网友帮忙了。因为根据他丰富的召唤经验,再垃圾的网友多死几次之后,也能比传说中‘都市兵王’更为靠谱……...
做官需要责任心,更需要良心,从考上公务员那天起,宋思铭便决心做一个不畏强权,两袖清风的好官。从偏远乡镇的扶贫干事,到市委办公室的领导秘书,他不忘初心,砥砺前行,终于走出一条独属于自己的宦海坦途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