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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章(第1页)

李彦之来插队来的早,跟村里人早就打成一片,所以他率先拿起野榛子,剥开一个放到嘴里。

闫婶子炒野榛子的手艺不错,野榛子给炒的脆生生的,放到嘴里一嚼,野榛子的香味溢满口中,直让李彦之开口夸,“婶子的手艺真好,这榛子炒的真香,味道真好!”

闫婶子给李彦之这话夸的眉眼弯弯,直招呼他们吃,“你们吃啊,婶子那里还有的是,别不好意思!”

闫婶子一个寡妇能在村里站得住脚,自然有她的过人之处,这群年轻人的拘谨她怎么看不出来,想着,城里来的孩子就是跟乡下的不同,不像乡下的娃儿见到吃的就猛往自己兜里抓,恨不得全部装自个儿兜里去。

得了闫婶子的鼓话,大伙儿这才开始拿起野榛子来剥,一时间大伙儿都夸闫婶子炒干货的手艺好,夸的闫婶子眉眼弯弯,脸上挂着大大笑容。

见着大家吃的挺欢的,想着年轻人她一个老太婆参合个啥,于是闫婶子说道:“你们聊着,婶子就不打扰你们了。”说完就离开了宁熙的屋子。

闫婶子对宁熙好,村里人大伙儿都知道,汪洋咬着野榛子语带羡慕地说道:“宁熙啊,闫婶子对你可真好,还真是让人羡慕你啊!”

来这里插队的知青,跟所住的那些人家关系有闫婶子跟宁熙这般好的,没有多少,基本上是能过得去就行,看着闫婶子把宁熙当闺女一般的对待,这多少让其他的知青羡慕了。

毕竟在离家那么远的地方,能有个对自己好的,还真的不错,连带着这般辛苦的生活也要好熬了一些。

他们都是群从来没有下过地,种过田的年轻人,国家的号召让他们来这里奉献自己的一份力,说实话,这日子一久,还真的很难熬。

思乡之苦,加上身体的疲劳,对他们来说,无疑是一场严峻的考验。

宁熙浅笑着点头,同意汪洋的话,说道:“应该是说我很幸运地入了婶子的眼才是,而且我能给安排住婶子这里,也算是种缘分。”

也许真的是缘分,不然她重活回来的时候,怎么会重活到这个时候来,而不是重活到往后一点的时候?她以前从来不信因果缘由的事情,但是经过这令人匪夷所思的重生后,她想,她重活而来,必定是有原因,而这个原因,还真的有待于自己去发掘。

“说的也是,我们来自天南地北,能给安排到这个村里插队,这也何尝不是一种缘分?”汪洋点头说道,“庆祝我们这难得的缘分!”

这话让在场的人心微微颤动着,相互看着对方,心里难掩那份难言的激动。

在这时,李彦之看着赵秋华,那个人是他所爱慕的,他想,他能跟赵秋华从相隔几千里远的地方在这里相遇,相知,相恋,这份缘,很值得他去珍惜。

仿佛是感觉到李彦之的视线,赵秋华的脸微微泛红,有些不好意思地跟李彦之的视线相碰,里面的情谊让二人的心跟吃了蜜糖一般甜。

相对于他人的激动,宁熙只是淡笑着看着这群年轻激扬的脸,同时李彦之跟赵秋华之前的互动同样是丝毫不差地落入她的眼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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